各中心课题组:
根据院所两级对出国(境)及一般来访办理程序的相关规定,请拟出国(境)或接待来访的课题组注意,出访项目的审批及办理护签须提前二个月提出申请,接待来访并涉及非开放地区考察项目须提前两周提交申请和相关护签材料。为了保障大家的顺利出行,请务必注意办理时间,不足办理时间的申请我处将不再接受。从即日起,一般出访项目的申请一律从ARP系统申报,不再接受其他途径的申请。
望周知。
科技处
20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