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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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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关于做好2010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0】26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青海省“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原则及选派对象条件 访问学者选派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全省主导产业、重点行业、优势特色学科发展需要,以培养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目标,真正把各方面素质好、有培养前途、能扎根青海的青年人才选拔出来。 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青海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成员;符合接收单位提出的有关条件。今年我省拟选派20名访问学者赴外地学习研修。我单位可推荐1-2名“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二 选派程序 个人申请 ——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 研究所推荐。 三 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至迟于5月12日(本周三)前,将填写好的《“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组织人事处。 注: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请从所网页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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