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12月24日召开的生物所第七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我所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收取实验办公用房占用费。请各位职工于2010年1月30前将多余的公有用房钥匙交到基建国资办。逾期不交者,待我所公有用房收费办法出台后,将从2010年1月开始收取房屋占用费。 请大家相互转告!
所办公室 2009年12月30日